根据学校党委和宣传部关于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人员范围
凡纳入我院年度考核的教职工,都应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二、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
每个月安排半天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在星期五下午进行。
三、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
每次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主要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安排确定。主要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代会、人代会重要文献,教育教学改革重要文件,法律法规和重大时事政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工作要点,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布置和总结学院的各项工作,也可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
四、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
政治理论学习以学院党总支为单位进行,由总支书记组织实施。如召开全校性的大会或听报告,由党委宣传部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学院组织教职工参加。
五、政治理论学习的考核
每个教职工都应该认真参加每一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由学院党总支严格考勤,每次均由本人签到。学习活动作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方式、考勤落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考核作为教职工评优、年终考核、评职等的重要依据,一年中有三次未参加或一次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教职工,不能参加评优评奖。政治理论学习的成绩考核,按上级的规定进行。凡上级要求进行书面考试(如普法学习)的成绩,按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进入个人档案,作为评职晋级的依据之一。
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全体教职工不做与学习活动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