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2020级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学院将于近期启动本专业研究生的实习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方式
1.学院集中安排
由学院集中安排到研究生实习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跟随实习单位的研究生事业导师或实习指导老师开展实习工作。
2.导师安排,学院备案
由导师安排研究生到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实习单位相关岗位实习,并联系好对方单位的实习指导老师。导师将实习相关信息报学院备案后,后续管理视同学院集中安排。
对可能长期安排研究生实习的单位,导师可联系学院与对方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并聘请对方符合资格的单位领导或业务专家为我院研究生事业导师。
3.研究生自主联系,学院审批
研究生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后,将实习单位、实习岗位、联系人等信息填入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报学院审批。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
学院审批同意后,向对方单位出具公函,委托对方单位对研究生进行实习指导及实习期的管理考核。
二、实习时间
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实习时间6个月以上。如果因疫情管控需要,假期研究生不能留校,则集中实习时间从9月份开始。
三、实习工作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办事,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特别注意要为实习单位保守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各种机密。
2.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老师和职工,虚心接受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不折不扣完成实习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主动参加实习单位和地区的公益活动。实习期间一般不应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实习研究生须向实习单位请假。
3.实习研究生应经常向事业导师或实习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沟通信息,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研究生为实习单位撰写的各种分析报告,征得实习单位同意后,可作为实习成果提交学院。
5.实习结束时,须由实习单位(包括单位安排的指导老师)作出书面实习鉴定。
6.实习研究生应结合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选择实习的重点项目,写出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将实习报告交回学院,作为完成实习的必备材料。
四、实习安全及管理
1.实习开始后,研究生应将实习单位安排的指导老师或联系人信息及时反馈学院。实习期内与学院保持联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伤害发生。实习中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和学院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
2.实习研究生离开实习单位活动,必须向实习指导老师或实习单位负责人请假或说明原因和去向。如果实习单位安排有住宿,学生不得外宿,女生在夜间不得单独外出活动。
3.在实习期间,未经学院同意,不得参加任何非实习单位及学院安排的活动,如课题调研、社会调查、沙龙聚会等。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学生自己负责。
4.实习研究生按规定完成实习后,学院将根据学校规定及具体情况发放实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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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