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2008级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制定2008级统计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一、答辩准备工作
1、硕士生在2011年6月3日前打印好7份学位论文并送达学院;
2、数统学院将答辩方案报研究生处备案;
3、数统学院提前将论文送达答辩委员审阅并提前3天公告答辩安排。
二、答辩安排
1、时间:2011年6月10日8:30-17:30
2、答辩委员会组成
丁宣浩、黄应绘、袁德美、陈修素、陈正伟、罗泽举、谭湘渝
秘书:杨宜平
3、答辩研究生
2008级全体研究生。2009级考博提前毕业研究生
导师不参加指导研究生的答辩,但列席本人指导的学生的答辩会。
三、答辩程序
答辩前召开预备会,秘书介绍学生学习情况,答辩小组讨论答辩事宜。
1、主持人介绍答辩程序及要求;
2、主持人或导师介绍答辩学生的学业情况,宣读导师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学位论文的评语;
3、答辩主持人宣读学位论文送审的评审结论。
4、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和新见解(15分钟);
5、答辩专家提问,学生回答问题(15分钟);
6、答辩专家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给出论文答辩成绩(按百分制打分,根据平均分判定等级)及是否同意通过毕业论文、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意见,并由答辩组长填写《js金沙3983总站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学生回避);
7、答辩会主持人宣布答辩评语和结论(学生在场)。
四、要求
1、答辩会由秘书进行详细记录。
2、答辩结束后3日内,学院将答辩表决结果报研究生处。
js金沙3983总站
2011年5月30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08级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2008级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08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的各项工作,根据《js金沙3983总站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js金沙3983总站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统一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通知如下:
一、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组织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填写《js金沙3983总站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由各学院(研究机构)组织审查,填写相关意见,6月20日送研究生处。
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各培养单位应最迟于2010年6月10日前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将答辩安排发送一份到研究生处。获准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打印好的学位论文本交各所在学院(研究机构),其中交研究生处2本,学院留存2本,学位论文应提交图书馆(具体要求见图书馆挂在学校首页的公告)。
请各位秘书提醒毕业研究生未交清学费者不予答辩,具体名单研究生处提供。
三、学位评定与授予。答辩结束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
1、对参加答辩研究生作出授予学位、修改论文重新答辩、暂不授予学位的建议。凡答辩委员会已建议不授予学位的,分委员会一般不再进行审议。
2、按学校要求比例,评选出本专业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后备人选。各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于2011年6月10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审核和校级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并最迟于2011年6月20日将所有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3、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须认真修改论文,可先行毕业,缓授学位,在一年内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补充材料并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四、对于拟申请提前毕业的2009级研究生,认真填写《js金沙3983总站提前毕业申请表》。对于提前考博的09级研究生必须有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学校的证明才准予提前毕业。
五、研究生毕业典礼初步定在6月27日举行,请各学院秘书清理学位服和导师服,数量不够的报给研究生处。
六、毕业生填写的学位信息表请务必在6月20日之前交到研究生处。
请各学院(研究机构)按要求的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2011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研究生处
2011年5月25日
附件2
js金沙3983总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答辩工作细则
为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参与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审定
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必须参加预答辩(一般在毕业学期期初完成)。学院在预答辩结束后,确定并公布预答辩结论。
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填写《js金沙3983总站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由学院组织审查。同时研究生应提交3本学位论文用于盲审。盲审通过的研究生可以进入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环节。
二、学位论文答辩前准备工作
获准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打印好的学位论文7本交各学院;
学院应在正式答辩前一周确定答辩时间,组织答辩委员会,并通知相关人员。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聘请1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外专家任主席。
设置答辩委员会秘书1名,负责材料准备、专家联络、答辩记录、结果整理等工作。
四、正式答辩程序
1.由导师介绍答辩学生的学业情况,宣读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学位论文的评语。然后导师回避。
2.答辩主持人宣读学位论文送审的评审结论。
3.学生介绍论文基本观点、内容、主要创新点等。时间15-2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针对学生论文进行提问,学生进行答辩。
5.答辩委员会给出基本评议结论,然后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包括论文成绩,是否同意通过毕业论文(同意、弃权、不同意)、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同意、弃权、不同意)、是否同意重新答辩(同意、弃
权、不同意)。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
五、学位评定与授予。答辩结束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
1、对参加答辩研究生作出授予学位、修改论文重新答辩、暂不授予学位的建议。凡答辩委员会已建议不授予学位的,分委员会一般不再进行审议。
2、按学校要求比例,评选出本专业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后备人选。
3、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须认真修改论文,可先行毕业,缓授学位,在一年内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补充材料并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六、对于拟申请提前一年(考博)的研究生,学院须在前一年底前组织学位论文的开题答辩,答辩通过者方可在第二年提出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参加预答辩工作,但论文送审和其他各项工作必须与上一年级的研究生同时完成。逾期未能完成者,学位申请等下一年予以受理。
js金沙3983总站
2009年6月1日